梅州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由梅州市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受梅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接受中国共产党梅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依法为梅州市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并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在广东省司法厅取得律师执业证或其他相关工作证件的本市律师(含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依法成为本会个人会员。本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和在广东省司法厅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本市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事务所,依法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梅州市律师协会的主要宗旨是:提高律师的执业素养,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律师业发展规划和律师执业规范,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二)指导、检查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工作;
(三)负责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和督查;
(五)开展律师的交流培训活动;
(六)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七)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八)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九)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十)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监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会长办公会是律师协会日常议事机构,负责督促、落实理事会决议和决定,讨论决定本会日常工作安排。
秘书处是本会常设工作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并承担本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梅州市律师协会目前设立8个工作委员会和4个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别有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律师业务委员会、律师文化与宣传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公职与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和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律师有关业务规范,为全市律师提供业务指导,提高整体执业素质等。专业委员会分别有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和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和律师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律师行业有关业务指引、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