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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8名】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中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3-31 | 48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正式开启啦!广东省计划招募28名律师志愿者,报名截止至4月10日。欢迎广大律师报名参加!


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呢?

看看相关要求

为做好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进一步加大向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派遣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力度,满足当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




“1+1”行动

律师志愿者招募



一、招募任务和名额分配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今年计划在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300名,派遣省份涉及西藏、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按照分配计划,广东省拟招募28名志愿者。


请各地市司法局会同律师协会按照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认真落实招募任务。各相关地市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没有任务的地市,请继续做好发动组织报名工作,动员更多的律师参与这项工作。



二、招募条件和要求


鼓励中共党员、律师所合伙人报名参加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




三、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宣传和动员(3月31日前后一周)。各地要大力宣传“1+1”行动的意义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律师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确保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报名截止至4月10日


(二)审核报名和报送材料(3月31日至4月10日)。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地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报名。相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严格审核报名者信息,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法援基金会。


报名时,律师志愿者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附有本人执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表应有律师志愿者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汇总和上报(4月10日至4月17日)。省法援基金会汇总各市报名材料,组织遴选,送厅律师管理处审核后,于4月17日前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法援基金会”)进行审核确认。


(四)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12日至5月24日)。省法援基金会根据中法援基金会确认的名单,通知各地市司法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省法援基金会将根据中法援基金会的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五)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9日前)。按中法援基金会相关要求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1+1”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元;服务于其他地区服务的“1+1”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为3300元。


(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西藏的“1+1”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2万元;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


(三)必要的交通补助和保险。


(四)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补贴的基础上,省法援基金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年提供1万元交通、探亲补助;广东省律师协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


(五)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除了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连续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的志愿律师,志愿服务期每增加一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一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志愿者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协同时减免律师服务期间该律师事务所的团体会费。


(六)各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参照省里做法,对本地派出的律师志愿者给予生活补助。


(七)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为参加律师继续购买社保。律师事务所确有困难的,地市律师协会应帮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把关。各市要积极广泛动员,严格按照招募条件和要求,综合考虑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务爱好、经济条件等因素,认真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选派出高素质、高水平、高境界的律师。


(三)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各地要认真负责做好本地派出的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律师志愿者工作、学习、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对违法违规违纪、不称职的律师志愿者,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不同媒体的宣传优势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高“1+1”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支持率。


各地在开展“1+1”行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或省法援基金会联系。

联系人:罗祥梅 卜雪梅  宿腾飞  陈剑波  

电话:020-83488786

         020-66826950

邮箱:gdfyjjh@163.com



来源 | 广东律师之家